
随着城市的发展,目前宜昌电梯数量已接近11000台,上上下下间,给乘坐人带来的麻烦也不少。
本月起,《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昨日,宜昌质监部门介绍,《办法》实施后,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等环节的责任认定将有明确依据,城区电梯困人,接到报告后,维修人员必须30分钟内到场,被困时间超过1小时,使用单位最高将被处10000元罚款。
困人救援不及时 可罚款
今年6月8日晚,城区一卖场内电梯突发故障,16人被困在负1楼与负2楼间。
6月10日傍晚,猇亭区一小区内,孕妇车女士与丈夫儿子乘坐电梯至三楼时,电梯突然发生故障……
记者查看公开报道发现,宜昌城区电梯出现故障困住乘客的事例并不少见。
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介绍,针对电梯困人事件,《办法》有比较细致的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如果电梯出现故障,有人员被困,接到困人报告后,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抵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果乘客被困电梯轿厢超过一小时,可对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投诉救援不及时,查实后将严格依规执行。
“三无”电梯修换 谁来管
使用已久的老电梯,没有物业管理、维保单位、维修基金的“三无”电梯,大伙最担心出安全问题。
《办法》专门对老旧、“三无”电梯隐患整治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基层政府统筹进行综合治理,居民自主协商决定、基层组织协助推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基层政府指街道、乡一级政府,采取基层政府出一点、基金补一点、居民掏一点的方式予以解决。
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介绍,为协调各政府部门职责,解决类似“三无电梯”,宜昌在2013年就已出台了《宜昌市住宅电梯管理办法》,目前,仅“福海花园”小区有两台电梯为“三无”电梯。
现实中,电梯运行和整改费用管理筹集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小区有资金,业主对要不要修换电梯意见不一,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有些小区维修资金没了或严重不足,拿不出钱修理;有业主不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等。
《办法》规定,电梯是业主的共同财产,电梯在运行和维保中产生的费用,理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当电梯需要修理更新改造时,所需的资金应按规定程序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对此,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表示,简单的说,就是“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
电梯逾期未检 谁担责
对逾期未检电梯的责任,《办法》提出了社会共治的方式。所有的电梯首先要确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要确定维保单位,电梯检验应当在安装单位或维保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宜昌有5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从业资质人员1000多人。
宜昌电梯检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走访城区西陵二路、城东大道等多个住宅小区看到,电梯里都已加装统一的电梯年检标识。
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表示,自去年10月1日暂停电梯检测收费后,目前宜昌基本上不存在电梯超期不检验的情况。
《办法》实施后,如果发生检测后,电梯维保单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情况,检验机构将及时出具不合格的报告,质监部门将根据不合格报告责令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提个醒:乘用电梯有规范
此次实施的《办法》,对乘客乘坐电梯也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乘客乘用电梯,不得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操作电梯;不得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不能采用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不能拆除、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报警装置、安全部件及其他附属设施;不能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时乘坐电梯;不能有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和他人乘坐安全的行为。同时要求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保证被监护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
市质监局特监科负责人介绍,酒醉后撬厢门导致受伤,大人带小孩乘坐手扶电梯孩子摔了下去等不规范乘坐电梯引发的事件,在宜昌也曾发生过,市民一定要依照《办法》文明乘梯,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