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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社保缴费新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需及时续保
2018-01-21 10:31:59   来源:三峡晚报

  三峡晚报讯(记者高炜)7月1日起,城区将正式执行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标准。目前,离新标准调整不足一周,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续缴2015年的社保费。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新的缴费标准后,未能按时续缴社保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将按新标准办理补缴。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先缴费、后享受”,因此参保人员须在上次缴费截止日期前,续缴医疗保险费,如果没有及时续缴将导致医保费断缴,影响待遇享受。正常续费人员可到城区农业银行网点缴费,从单位转出后以灵活人员身份首次续缴医保费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满后首次续缴医保费的、以及社保关系从异地转入后首次缴费的需到环城北路40号人社经办服务大楼二楼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窗口办理。

  另悉,7月1日调整缴费标准以前,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续缴医疗保险费,最长可缴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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