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300元借款未及时归还 男子恼羞成怒烧其房子
2018-01-21 10:18:11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只因借给朋友吴某的300元借款未及时收回,男子刘某竟恼羞成怒泼汽油烧了吴某的屋。慑于法律威严,刘某最终乖乖投案。今悉,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对刘某判刑2年。此前,刘某的家属还赔偿了吴某2.5万元。
2015年初,东西湖居民刘某曾借给朋友吴某300元钱。吴某没有及时还钱,一度还因故未现身。刘某越想越气,“我觉得自己受骗了,就想烧吴某的房子报复。”刘某归案后如此交待。
同年9月20日中午,刘某买了1000余毫升汽油,装在大号雪碧饮料瓶内,然后乘坐“摩的”至东西湖某村吴某住处。因吴某住处还租住着其他人,刘某将这些人喊出来后,就进入吴某房间,将汽油泼到床上,再使用打火机把卫生纸点燃后丢在床上,后逃离现场。大火将两间房烧毁。
当天下午,逃回家中的刘某感到事态有点严重,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刘某的家属代其赔偿吴某损失2.5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