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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采取有力措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2018-01-21 10:53:04   来源:今日湖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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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建始县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鄂检十条”),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服务非公经济,把“鄂检十条”切实贯彻执行到位:

  一、深入调查研究,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

  该院结合全县“万名干部进企业、创优服务稳增长”工作,成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批捕、公诉、职侦、诉讼监督、案管、民事行政各部负责人为副组长,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从3月下旬开始,由检察长带队,带着“鄂检十条”进入非公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企业诉求,了解企业发展和经营状况,深入生产车间,与企业员工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为员工宣讲中央、省、州、县各级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表达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的意愿,积极解决实际难题,引导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进一步增强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该院全体班子成员拟分3批次深入全县16家非公有制企业,做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务求掌握实情,围绕企业实际法律需求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截止目前,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作为第一批次已走访调研建始万业新材料公司、炜丰茶叶公司等4家非公有制企业。此外,每季度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召开1次座谈会,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建立企业微信群等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注重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法律意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协调,主动争取领导支持

  该院把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主动请示汇报,强化贯彻落实。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服务非公经济及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和存在的困难,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配合。该院结合建始检察实际,制定了《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该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后,分别得到县委书记谭志国和县长向红林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该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另一方面,强化对上级关于服务非公经济总体部署的学习贯彻,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领导对“鄂检十条”的重要批示以及省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的重大意义,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坚持建设性执法,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依法打击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涉企案件规范高效办理。二是坚持“三个慎重”,平和理性处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人身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注重维护非公企业信誉,最大限度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该院还对全县近三年来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涉罪情况进行了逐一清理,分析涉罪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并按照“护幼、容错、不赦罪”的精神,协调相关部门慎重妥善处理。三是严抓规范司法,树立良好检察形象。对检察人员插手经济纠纷,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以及干预非公企业正常合法经营等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既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又法、理、情兼顾。(建始县人民检察院 田崇忠 雷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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