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获悉,因欠缴ETC车费,首批12台车辆的车主被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这批名单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公示,涉案金额共计8.3万余元。
据介绍,此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2台车辆,分属3家单位和一位私家车主,欠费金额均超过5000元。
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受到银行授信、限制高消费、限制任职资格等11类37项惩戒措施,包括不能坐飞机、不能住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等。
在此,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及时缴纳ETC通行费。如恶意拖欠,在稽查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案件将移送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仍拒不履行法院行政裁定书的,相关违规案件信息将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
今后,路桥中心也会将未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作为被申请的对象进行强制执行。如不安装,车主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
失信车主名单
武汉佳骏通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鄂A6P788、鄂AC5A40、鄂AE7W53
武汉汉口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鄂AS3671、鄂AZ6V77
武汉我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鄂A8FS60、鄂A0Z429、鄂A8PS07、鄂A23653、鄂A1B137、鄂A8YW00
个人车主袁伟:车牌号为鄂A30C77
【部分惩戒措施】
限制任职资格
●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方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依法免去其职务
●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评先晋职参考
●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将其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现役、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限制高额消费
●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不能住星级以上宾馆饭店
●不能出境旅游
●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不能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能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
●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