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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总动员》:公路打场晒粮!小心被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018-11-30 17:16:34   来源:今日湖北

编者按:

超限超载猛于虎,毁路断桥百姓苦。治理超限超载,简称治超,一个沉重纠结的问题,湖北省每年因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给公路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损失达上十亿元,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已成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城的“头号杀手”。所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特意出品了漫画《治超总动员》,是希望倡导和呼吁广大货运从业人员、公路交通执法人员能够直观的理解了解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共同创造一个完好、安全、畅通、舒适、和谐的公路通行环境!小编会每天精选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注:《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四)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违规停车、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六)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八)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九)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四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通讯员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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