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报10月9日讯(记者王功尚)10月8日,高警利川大队民警拦下一辆可疑路虎牌白色越野车。经检查发现,该车已经买了2年,但是一直没有上牌,车上却有7块临时号牌,而且均已过期。
8日上午9时许,省高警利川大队在沪渝高速公路利川收费站检查车辆时,一辆无牌路虎越野车进入民警检查区域,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下,驾驶员李某下车后,竟然主动拿出一沓临时号牌,告诉执勤民警自己的车是新车,还没有上牌。他说,自买车以来,一直都按规定申请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不存在违法行为。
不过,经民警检查车辆的保险和购车发票后发现,该车购买于2014年12月,至今已近2年,一直没有按照要求办理正常的机动车登记手续,前后办理了七份临时行驶车号牌。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李某带至大队进行调查。李某解释称,一直想上一块好牌却没能办下来,所以委托朋友办理临时号牌行驶,时间一长就办理了7块临时号牌。民警对李某进行法律宣讲,告知车管所核发临时号牌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的临时号牌均为无效号牌。
随后,民警对李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记12分的行政处罚。民警提醒,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第45条,机动车具有一下情形,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号牌。一是未销售的,二是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活动机动车尚未注册登记的,三是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四是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车辆;且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号牌不得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