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社会
枣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出具公函要求论坛删帖引争议
2018-01-21 10:00:23   来源:未知

近日,一则“揭黑”网帖出现在枣阳论坛上。“被揭黑”的单位负责人认为网帖失实,来到枣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报警。随后,网安大队出具加盖了公章的公函,要求论坛“先予删帖”。


武汉大学教授尚重生认为,删帖前,应先调查网帖是否确实失实,且调查主体应是网安部门。


目前,枣阳公安部门已就网帖反映内容展开调查。


网友指责


网警盖公章要求“先予删帖”不妥


3月21日,枣阳论坛上的一则网帖,先引热议又招风波。


一名自称是驾校教练的网友发帖称,枣阳某中心调高了一项收费,创下了襄阳之最,该中心与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则网帖引发网友热议,舆论一边倒地谴责该中心和主管部门。


这则网帖存在4天后就被删除了,为何?楚天快报记者了解到:该中心负责人认为网帖严重不实,损害了中心的名誉,便来到枣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报警。随后,网安大队一负责人出具了一份盖公章的公函:请枣阳论坛审查清楚后,再予发帖;现该中心已将情况反映至我大队,请你们先予删除,消除影响。随后,该中心负责人拿着“尚方宝剑”与论坛交涉,论坛随后删帖。


3月25日,又有网友在枣阳论坛上写了一篇《是谁动用了公章的权利?》的帖文,网友们也纷纷指责网安大队盖公章要求“先予删帖”的做法不妥。


网警回复


是让论坛搞清楚事实后再发


枣阳论坛负责人介绍:“揭黑帖文客观真实,论坛审核后刊发并无不妥。网安大队是论坛的主管部门,我们不敢不听,被迫删帖实属无奈。”


为了告知网友删帖的原因,论坛便将网警的公函贴了出来,这又引起了网友的第二次舆论谴责。


发出公函的网安大队负责人介绍,该中心负责人来报警,虽不够立案标准,但网安大队有责任和义务协调此事。接到反映后,他查看了帖文,认为帖文失实。随后,他与论坛负责人通过电话作了沟通。论坛答复:按论坛规定,他们要见到公函后才能删帖。随后,这名负责人便将盖有公章的公函交给了中心负责人。


网安大队这名负责人说:“帖文不真实。出具公函前,我向上级部门请示过,上级部门同意这样做。我不是不让论坛发帖,是让论坛搞清楚事实后再发。现在舆论一边倒地谴责我滥用公章,我很委屈。”


专家意见


应先调查清楚再要求“删帖”



武汉大学教授尚重生介绍,公民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要真实,不能乱说。网安大队是论坛的主管部门之一,对于失实的帖文网警可以要求删除,这并无不妥。要求论坛删除帖文前,枣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首先要做的是,就帖文真实性展开深入调查,并指出帖文如何失实。如果网帖没有失实,又何来“删帖”一说呢?


尚重生说:公函上说“让枣阳论坛审查清楚后,再予发帖”,这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如果要调查,应该由权威机构来调查。没有调查清楚就盖公章发公函,这不严肃。不规范的做法会让网友产生“中心与网安大队关系好”的联想。公章代表着公权,主管部门在使用公章时,应该慎之又慎。


这场因一篇“揭黑”网帖引发的风波还没停。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十分重视舆情,他已责成分管网安大队的杨姓副局长调查网帖反映的内容。杨姓副局长说,待调查结束后,会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楚天快报。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