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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创新服务确保"病有所医 医有所保"
2020-06-13 01:54:16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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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襄阳市襄州区患者高贵明在武汉接受了肾移植手术,需购买抗排斥药物用于后续治疗,每月药费高达6000余元。回到襄阳后,高贵明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高昂的医药费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一筹莫展。

然而,在得知规定病种的医保政策后,高贵明的家属当即把病情随访记录、手术报告单等申报资料交至医院规定病种申报代办科室。科室专家对患者病情、用药情况进行了阅审及鉴定,在符合申报要求前提下,当天就办理完结了此参保患者的规定病种申报,为患者减轻了医药费负担。

6月12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襄阳市医疗保障局既瞄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突出问题,又防止医保扶贫政策出现"过度保障",持续创新医疗保障制度,真正让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针对过去申办程序复杂、流程多、时间长的问题,通过加强与卫健部门合作,该市医疗保障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贫困人口住院"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报销政策,极大方便了贫困人员就医结算。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创新服务确保"病有所医 医有所保"

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深入病房调研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同时,医疗保障局努力提高贫困群众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将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6种疾病新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并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由23种扩大到29种,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能够享受到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就诊3.5万人次,医疗总费用3381.82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6.52%,有效缓解了贫困群众门诊慢性病的负担。

  同时,近年来,襄阳市医疗保障局精准调整健康扶贫"985"政策,让医保政策符合襄阳实际。

以往,在保障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中,健康扶贫原"985"政策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政策执行中,出现了医保基金压力过大,甚至"收不抵支"、不可持续的倾向。

  对此,襄阳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报销范围及标准。明确了农村贫困人口只有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才能享受"985"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省内异地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0%,转往省外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45%。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创新服务确保"病有所医 医有所保"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来(左)调研

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除三级甲等综合以外的其他三级医院600元,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800元,襄阳市外转院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80%、70%。

  适当调整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作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分别为65%、70%、80%,取消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

  突出医疗救助作用。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5%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

2019年,襄阳市贫困人口住院18.02万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78841.39万元,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4.59%。随着相关政策的精准调整,医保扶贫、健康扶贫的政策逐步回归到合理的待遇保障水平。

为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让医疗保险服务更加可持续,襄阳市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欺诈骗保行动。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创新服务确保"病有所医 医有所保"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

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就医秩序,着力化解了基金压力和风险。(记者熊源、通讯员冯强、姚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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