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消委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
2020-02-14 22:56:27
来源:今日湖北

2 月 14 日,记者获悉,湖北省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8-2019 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外,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等 6 个消委组织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8-2019 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蔡浩、黄冈市英山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畔、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闽等 7 人被授予“2018-2019 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国食品安全报网记者胡毅、熊源、通讯员周毅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