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实践探索的产物,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断变革创新的结果。它孕育于中国国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具有深厚的实践依据、丰富的创新内涵和重大的政策意义。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提供了法律保障。
武汉市从2011年11月起,被农业农村部等20个部委批准为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不断探索“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形成了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武汉模式”。
改革回眸
2007年,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探索。
2009年,武汉市开始探索实践推进“三权分置”为主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农村土地流转等产权交易提供服务。
2011年12月,武汉市成为唯一获批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的副省级城市。在农村确权、市场体系、资源评估、股份合作、资源融资等5大方面探索出的经验,得到了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高度肯定。《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农民持股进城,兴农资本下乡》为题进行了重点报道。
2013年11月,武汉市探索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验被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
2016年2月,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会在武汉市成功召开。武汉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开展的“三权分置”等经验被称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武汉模式”。
2017年,武汉市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通过治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质量。
2018年3月,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确定了“三权分置”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
2018年,蔡甸、黄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汉南区)、新洲、江夏等区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市档案部门确定为优秀等次。
强力推进
(一)让农村土地“转”起来。
一是提供流转创新模式,实现“六大转型”2018年,武汉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36万亩,实现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六大转型”,即企业流转向农民流转转变、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高企业效益向提高农民收入转变、大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土地流转租期长向租期短转变、行政推动向市场导向转变。二是提供平台支撑,流转事项网上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基本建成,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价格指导、流转委托、签订合同、处理纠纷等服务,农户可以足不出户了解流转信息,方便快捷地办理流转手续。各级经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交易市场平台,有效监管土地流转的交易情况。三是提供制度支撑,划定管控“红线”。全市在土地流转行为管控方面,划定了四条“红线”,即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得强迫流转。
(二)让经营主体“强”起来。
一是提供资金支撑,引导规模经营从2009年开始连续3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流转1000亩以上、专业合作社流转500亩以上、种植大户流转50亩以上进行政策性补贴。二是提供服务支撑,实现供需对接。核定了17家有资质、实力强、讲诚信的中介组织,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民生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业务;建立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库,及时对外发布供求信息。三是提供主体支撑,培育经营主体。坚持把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对家庭农场资格进行认定和考评。
(三)使发展效益“好”起来。
提供政策支撑,推进规模经营。2007年,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2015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的指导方向,大力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提供环节支撑,实现全程监管。近年来,武汉农村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及其他资源、资产呈加快发展新态势。一方面,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给农业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和模式,改变了传统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少数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对此也高度重视。
提供管理支撑,做好风险防控。严格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农户书面委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代替农户流转承包地,不鼓励对已纳入城市建设征迁范围且尚未征用的承包地开展经营权流转。探索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措施,对工商企业等经营主体收取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开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工作,依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激活动能
随着“三权分置”的不断完善,激活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市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率先实现现代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形成与武汉的战略目标和功能定位相适应、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农业发展新载体激活了以家庭农场为经营主体发展的“子细胞”。武汉市黄陂区兰燕红家庭农场以种植水稻为主,目前,经营规模面积已达到156.5亩,家庭经营年产值为30万元;武汉市江夏区正凯家庭农场利用自然资源优势,采用优质高效种养模式,发展新型循环家庭农场,以生产有机稻为主,经营面积165亩,并配套了一定规模的养殖业,家庭经营年产值达65万元。2018年,武汉市新增家庭农场112家,截至目前,共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07家,其中被省级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42家。在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标杆”和“明星”家庭农场评选活动中,武汉市黄陂区李伟和家庭农场被评选为“明星”家庭农场,获得省级专项奖补支持。
农业发展新载体激活了“土地经营股份合作”新模式。黄陂区木兰乡成立了武汉木兰青石种养殖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入股土地400亩,入股农户94户,村书记被选为理事长,探索“村改社,企带社,社带民”农村土地经营机制创新,让“荒地”变“活地”。合作社不论盈亏都确保支付每亩每年480元流转土地租金给农民。采取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一份土地、三份收益”。
农业发展新载体激活了“三乡工程”创新发展新思路。黄陂区杜堂村带着“乡愁”回村的葛天才先后流转该村及邻村土地近7000亩,打造了木兰花乡景区。2017年4月开园,当年即实现综合收入9000余万元,带动就业1100余人,其中本村农民就业389人。曾经偏僻落后的杜堂村,如今每逢周末、节假日游人如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犹如一座桥梁,促进了城市资金、人才、技术要素与乡村资源有效对接,越来越多的资源开始向农村汇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