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关停190座农村小水电站
2019-12-19 13:03:45
来源:农村新报

12月12日,从省水利厅获悉,为有效解决农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其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我省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关停190座农村小水电站。
据了解,全省现有农村小水电站1769座,其中五类被划入立即退出范围: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自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
同时,三类农村小水电站可以保留:一是依法依规履行了行政许可手续;二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区域;三是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另外,列入整改类的小水电站所在地方政府应结合水电站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整改一座,销号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