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光谷“互联网+”办公室的数据显示:2018年,光谷共对778家互联网企业及项目,给予了1.31亿元政策兑现。5年来,光谷共投入财政资金约3.2亿元,扶持新兴互联网产业做大做强,累计2000余家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800家企业
开创光谷“互联网+”元年
2014年,为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机遇,光谷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并正式确立其为国家战略。他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同年,光谷组建了全国第一个“互联网+”办公室,全面拥抱互联网。工作人员从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海选产生,谁想加入,就登台“路演”。台下掌握投票表决权的,没有一个政府领导,全部为光谷互联网企业。光谷“互联网+”办公室负责人笑称:“这便是光谷互联网基因,就连我们这个部门,都是众筹来的。”
2016年,光谷出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首期设立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区内“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那年,光谷互联网企业仅800多家,以斗鱼直播、盛天网络、卷皮网和宁美国度为代表的湖北互联网“四小龙”,刚刚起飞。
15只独角兽
光谷互联网立下三年目标
2006年,光谷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从呼叫中心、数据处理、客户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和测试等业务起步,以软件服务外包为主。后来,伴随着产业浪潮的不断发展,光谷开始谋求向互联网产业更高价值链升级。
东湖高新区在2019年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力争三年内独角兽企业超过15家,聚力打造“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
光谷“互联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以光谷为主引擎的武汉互联网产业,已开始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全力打造国内互联网“第四极”。但近年来,成都、西安、长沙等多个地区,正不断加大在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方面的资源投入,相比之下,光谷原有政策亟需根据现实情况和特点尽快修订,以继续保持产业健康高速的发展势头。(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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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互联网+”新十条力挺场景应用
新晋“独角兽”重奖500万
12月5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互联网+”新十条)正式发布。新政采取众筹方式,历时半年调研走访,广泛听取和采纳了逾千条建议,将力挺场景应用、人才支持、独角兽培育、“第二总部”等企业呼声。
围绕互联网企业呼声最高的场景应用问题,光谷“互联网+”新十条首次提出,将每年举办“光谷互联网应用场景交易会”,敞开大门欢迎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到光谷找圈子,找合作。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北斗+、云业务、数字交易、智慧城市等前沿技术和新产品,都有望在“光谷网交会”上找到市场。入选光谷“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近年,随着小米、科大讯飞、奇虎360、尚德机构等大批头部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总部扎堆落户,光谷“第二总部”突破80家。如何将这些优秀人才“稳”在光谷,成为众多企业的战略难题。新政不仅对光谷互联网骨干人才按年薪比例实施真金白银的激励,还将对企业员工培训、商业保险等,给予补贴。
“独角兽指数”是全球互联网产业的一个重要风向标。经过5年产业生态再造,光谷涌现出斗鱼直播等6只互联网“独角兽”企业。但走访中,不少企业认为,对比北上深杭,光谷的知名互联网企业及产业话语权,仍有待提升。
为鼓励“头羊效应”,新政提出对光谷新晋“独角兽”、或将总部迁入光谷的互联网“独角兽”企业,均给予500万元重奖。对上轮融资达到5000万元且估值达5亿元、或在国内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如在光谷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实施办公租金补贴,进一步壮大互联网“第二总部”集群。
宽带和云服务费用是互联网企业的最大刚性成本之一。上轮政策中,让企业得到实惠的宽带、云服务等补贴,新政均予以保留。自用带宽100M以上的企业,每家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对使用光谷区内认定云计算服务的互联网企业,每家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企业采购光谷网络信息安全服务,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当前,光谷“互联网+”企业数量超过2700家,从业者逾10万人,互联网“第二总部”突破80家。随着5G、北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虚拟现实等新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互联网科技公司、尤其是“独角兽”和“第二总部”,在应用场景、人才吸引、平台搭建等方面,对产业政策提出了更高诉求。(蔡朝阳、李墨、李猷、秦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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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互联网+”新十条
亮点速读
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税务、统计关系隶属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从事“互联网+”“物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及商业模式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
第二条 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新零售等领域择优重点支持一批“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对项目投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经评估后,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30%的标准进行后补助,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举办“光谷互联网应用场景交易会”,不断提升光谷在应用场景方面的有效供给,促进技术提供方与场景应用方的对接合作。
第三条 对拥有100名及以上员工的互联网企业在高新区建设应用场景的(包括但不限于线下实体店、体验店等形式),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补贴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四条 对上一轮融资达5000万元且估值达5亿元,或在国内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在高新区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对其自用办公场所租金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对入驻武汉软件新城、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的互联网企业,对其通勤车给予50%租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自用办公场所租金进行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
第五条 对自用带宽100M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宽带资费50%补贴,每家互联网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使用经认定的高新区内云计算服务的互联网企业,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使用高新区内网络信息安全企业相关服务的企业,对其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对在高新区拥有100名及以上员工规模的互联网企业,给予新增人员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申请人数最高不超过500人);对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保费的30%,最高每人每年100元的资金标准给予补贴。
第七条 对新晋为独角兽的互联网企业,或将总部迁入高新区的互联网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达到相应额度的,按其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5万元的激励。每年从创新发展、社会责任、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等方面评选并表彰奖励一批优秀互联网企业。
第八条 对当年新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及入选中国软件企业百强、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获批或入选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九条 为进一步完善产业服务软环境,充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互联网行业协会服务职能,每年给予协会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支持人员劳务、产业研究、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培训交流等。
第十条 对在高新区拥有100名及以上员工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在高新区举办各类产品发布会活动的,按照活动场地租赁费用50%、宣传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在高新区内设立记者站的知名科技媒体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
据了解,光谷互联网产业优势主要在网络直播、互联网教育、泛娱乐、网络商务、互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等板块。2017年,光谷在国内率先提出“第二总部”概念,吸引了大批国内互联网领军企业的第二总部落户,极大拉动了新业态、人才、技术、研发、就业等各方面的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