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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老年教育立法:让老年人有学上、上好学
2025-05-28 09:31:01   来源:极目新闻

5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立足湖北实际,聚焦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健全机制、强化资源供给、优化服务保障,让湖北老年人有学上、上好学。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据介绍,目前,湖北省初步形成了以省老年大学为引领、市州老年大学为纽带、县市区老年大学为支点、城乡社区老年学校(社区教育学院)、高校及企业自办老年大学为补充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在全国较早实现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全覆盖。

针对老年人容易被骗、财产受损等问题,《条例(草案)》规定老年教育机构不得开展妨碍正常教学秩序的商业活动,不得以养生、保健、投资、收藏等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场所,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财物。

针对基层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资源分散封闭等实际情况,《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场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科学设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老年教育场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优化公共设施利用,推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等场所与老年教育场所统筹使用,推动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网络。

针对当前老年教育机构保障不够的问题,《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受教育者等多元主体分担和资金筹措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针对资源共享不够问题,提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机构,面向社会提供老年教育服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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