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0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的通知》(鄂交发﹝2023﹞9号),今年湖北“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奖励资金高达1.58亿元。
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咸宁市、荆州市等5市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将分别获得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襄州区、当阳市、武穴市、通山县、孝南区、掇刀区、广水市、宣恩县等8县(市、区)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分别获得4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
武汉市黄陂区蔡家榨街、江夏区法泗街、新洲区仓埠街、大冶市大箕铺镇、房县军店镇、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郧西县香口乡、长阳县龙舟坪镇、兴山县昭君镇、枝江市仙女镇、宜都市高坝洲镇、保康县店垭镇、谷城县城关镇、枣阳市太平镇、南漳县武安镇、梁子湖区东沟镇、鄂城区汀祖镇、钟祥市双河镇、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孝昌县王店镇、云梦县道桥镇、安陆市烟店、纪南文旅区纪南镇、监利市程集镇、公安县章庄铺镇、江陵县熊河镇、麻城市乘马岗镇、罗田县白庙河镇、浠水县绿杨乡、赤壁市余家桥乡、嘉鱼县鱼岳镇、曾都区何店镇、随县尚市镇、建始县业州镇、咸丰县坪坝营镇、巴东县野三关镇、天门市佛子山镇、潜江市积玉口镇38个乡镇,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将分别获得2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总目标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将“四好农村路”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和载体,坚持“修通一条道路、打造一道风景、发展一片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理念,通过制定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评选“最美农村路”,全面激发全域创建、全面达标工作热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呈现出市市争先进、县县创‘四好’、乡乡创示范、村村有特色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截至2022年年底,湖北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6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三位、中部地区第一位。在村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组组通、路路安、条条畅、处处美的“毛细血管”,从方便村民安全便捷出行,到成为美丽乡村最美的风景,再到促进乡村振兴,化作自然风景线、生态富民线、人文历史线、科创产业线,全面激发了乡村振兴的澎湃动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同时,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行以“全域公交”、物流快递进村为主体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各地“出门有好路、抬脚上车门、路边产业兴、就近收快递、在家能致富、比学赶帮超”的目标逐渐变为现实,“四好农村路”综合效益充分显现,一张广覆盖、惠民生、高品质的现代化“四好农村路”路网纵横荆楚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