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轿车雨夜飞驰,撞飞正在处理车祸现场的交警、施救人员及行人共4人。事发后,肇事司机不仅没停车施救,而且加速逃离。17日下午3时许,逃逸司机李某迫于压力,向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日,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15日晚8时许,在北城书院街路段发生两辆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永刚和刘警官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开启警灯,随后陈永刚及刘警官进行现场绘图、勘查等工作。刘警官及一名协警驾驶警车将交通事故两起事故当事人送往医院进行酒精含量抽血检测。陈永刚继续在事故现场勘查。
晚9时01分,一辆黑色北京现代轿车由东往西飞驰,撞倒陈永刚,致其左腿受伤,后撞上现场施救人员施某,致其右腓骨骨折、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等多处骨折,受伤严重,两名行人受伤较轻。事发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卫斌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多次前往医院看望受伤民警及群众。
据了解,肇事司机李某,25岁,系枣阳琚湾镇人。2015年1月,他在福建购买了一辆车牌为闽A69***的黑色北京现代轿车悦动二手车。事发当晚,李某与亲戚在枣阳市环城办事处一饭店吃饭,饭后李某驾车回枣阳市区,在事发地连撞4人。案发后,市公安局进行信息比对,锁定了涉案车辆。17日,枣阳公安查扣了肇事车辆。
据李某讲,案发后,由于惧怕承担责任,他没有停车,而是选择从城区背街小巷一路逃逸,逃出市区后继续逃往太平镇、杨垱镇,又从杨垱镇沿乡村道路潜回琚湾镇,到达琚湾镇某村时已是晚上11点多。为了隐蔽,李某将车停在琚湾镇农村家中,弃车步行连夜往襄阳跑。16日上午9点多,他行至襄阳张家集镇路段,累了就睡在路边。随后李某给亲友电话,说自已撞了人,在亲友的劝导下,他才下定决心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逃逸情节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黄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