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电视问政“期末考”六场共曝光118个问题。每场电视问政次日,市治庸问责办即明确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整改和问责,12个工作日内提出长效管理具体措施。共下发督办函80份,涉及32个责任单位。
首场电视问政“期末考”以“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为主题,共曝光18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向16个责任单位下发放督办函,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整改和问责工作。各责任单位按期回告,市治庸问责办认真进行了审核,认定11个问题已查明情况,存在问责情形(共问责20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6人;给予纪律处分2人,组织处理18人);认定6个问题已查明情况,不存在问责情形;认定1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1.武昌、长江紫都旁垃圾“越长越大”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白沙洲街办事处主任刘晓明,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白沙洲街办事处副主任、城管综合执法队队长万有华,作为城管工作的分管领导,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驻街城管执法中队队长杨雪锋,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硚口区水厂宿舍安满车位地锁
经查,去年5月18日,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收到张女士有关地锁问题投诉后,派发至区交通大队处理,未果。11月24日,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再次收到投诉后,派发至区交通大队。区交通大队组织人员拆除未果,与当地居民协商自行拆除,却告知投诉人:“该处地锁我队已经拆除。”
处理意见:交通大队秩序中队党支部委员、副中队长王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交通大队秘书科负责信访督办工作的四级警长何红斌,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秩序科工作人员安毅,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3.和平大道违建广告牌长期无人管
经查,该区城管委市容科巡查中发现该处违建广告牌后,于2015年4月11日至14日实施了强拆,至12月16日才清运完毕。
处理意见:杨园街城管执法中队队长曹榆,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城管委市容管理科科长胡虹,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4.武汉化工区投诉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经查,问题属实。在网站管理工作中,区党政办工作人员程利豪对新栏目上线后未认真测试,致使错误链接发布上线,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意见:给予程利豪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5.投诉电话12333无人接听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市人社局 “12333”电话咨询投诉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包明凯,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6.范湖转盘盖露出,交警出警不及时
经查,去年9月6日凌晨1时32分,接群众报警后,江汉区交通大队指挥室值班人员俞飞派事故处理民警刘峻、李磊到现场查看。两民警正在处理妙墩路伤人事故,迟至2时12分到达现场。
处理意见:江汉区交通大队指挥室值班民警田林,作为夜间值班负责人,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江汉区交通大队指挥室值班人员俞飞,在接警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无故挂断投诉人电话,给予其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7.蔡甸区一小区门口随意倾倒垃圾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大集街城管环境卫生执法中队中队长余少刚,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8.卓刀泉陈家湾一拆迁工地垃圾影响出行
经查,市民曾多次投诉出行不便问题,区长专线及时派发到卓刀泉街办事处处理。卓刀泉街办事处按照规范程序办理并回复,但没有及时解决好通往雄楚大道出行问题,导致群众对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市长专线纳入了二次督办。
处理意见: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卓刀泉街办事处主任杨建忠进行约谈;给予卓刀泉街办事处具体经办人员李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9.武铁黄浦小区破坏绿化带建设停车位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给予新村街城管队员曲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10.东湖磨山景区两种“门票”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东湖风景区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刘小祥,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11.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小区后汤湖边有人种菜
经查,问题属实。
处理意见:给予沌阳街农业服务中心汤湖管理负责人郑家顺、沌口街城管执法中队城市综合管理员王进诫勉谈话处理;分别给予湖管员徐安全、徐锋通报批评处理。
11个问题已问责
1.江夏大桥村排污管直通鱼塘
江夏区政府回告:经查,相关部门于2016年1月6日在“鱼塘”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表明,鱼塘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不存在问责情形。
2.关山消防大队旁烧烤油烟扰民
经查,收到市民投诉后,东湖高新区城管局于去年10月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夜市搭建的帐篷已拆除,不存在问责情形。
3.青山钢都花园路灯损坏无人管
经查,钢都花园露天广场权属于武钢集团,但武钢集团回复无力维修。青山区接到市长专线转来的朴先生相关投诉后,已更换损坏路灯,不存在问责情形。
4.三环线百威路高架下违建难拆除
经查,12月23日,对该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不存在问责情形。
5.新洲红旗街门面招牌重装拖拉
经查,红旗街门面广告招牌于12月16日广告牌按时做好,但因安装工作量大、店主不配合等因素,导致安装时间较长。新洲区城管部门积极协调督促,不存在问责情形。
6.东新区水蓝路损毁严重
经查,2015年上半年电视问政后,高新区全面接手水蓝路建设。目前,该道路混凝土基层已完成并开放通行,人行道完成70%,不存在问责情形。
6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黄陂区姚集“百兴街”挖山建房“两证”难办等问题。
1个问题需进一步调查
(朱凯 王永刚 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