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2018-01-21 09:46:25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饶扬灿、通讯员刘涛)近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黄某某不服张湾区政府拆迁行政复议一案。张湾区副区长李晏代表政府出庭应诉,这已是该区第4起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法庭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请和答辩,法庭针对案件的焦点,组织双方提交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对该案进行合议,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为破解以往行政诉讼中“民告官不见官”难题,去年7月,张湾区人民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全区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时,其单位的正职或副职须出庭应诉。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未依法举证、答辩、应诉,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出庭应诉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失职等5种行为的,由区政府监察部门按照规定追责。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原告方见面沟通,有利于消解对方误解,增强官民互信,提升政府公信力。”张湾区法制办主任徐红说,出台硬规让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旨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司法裁判达到“定纷止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截至目前,该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