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8-01-21 10:58:01
来源: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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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中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刘红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潜江市渔洋镇马家湾村违规发放津补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先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叶忠堂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邓绪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执法工作人员张清新、刘忠监督制止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魏岭办事处魏岭队党支部书记刘涛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潜江市浩口镇雷场村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刘军、会计雷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