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荆门“宝马男”诈骗4女子获刑
2018-01-21 10:41:16   来源:荆门新闻网   分享:
0

  近日,荆门一年轻男子康某某就因上演了一出出活生生的“宝马骗子”大戏,被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康某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2014年11月,闲来无事的他通过手机“陌陌”交友软件搜索“附近的人”加了一女子刘某甲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康某某捏造了一个名字,谎称自己为荆门某建筑公司老板,在碧桂园有别墅,毕竟是网络交友,刘某甲半信半疑。直到12月份,康某某开着借来的宝马车与刘某甲第一次见面时,其才正式成为刘某甲眼中的“白马王子”,刘某甲当即同意与康某某交往。在取得刘某甲信任后,康某某以借钱为由骗取刘某某现金3069.7元,之后,“白马王子”却不见踪迹了。刘某甲也被拉入黑名单,“白马王子”瞬间成了“宝马骗子”。2015年6月至8月,康某某通过手机“陌陌”、“微信”交友软件再次加了刘某乙、胡某某、张某某等三名女子好。为了增强自己的可信度,与该三名女子分别见面时,康某某依旧开着借来的宝马车,顺利使其成为该三名女子眼中的“白马王子”。在取得她们信任后,康某某以借钱为由骗取刘某乙现金5000元;以帮忙偿还信用卡为由骗取胡某某现金4500元;以过生日、交车辆违章罚款、借钱、定制黄金手链为由,骗取张某某现金4700元以及价值7744元的黄金手链一条。当钱与黄金手链被借出后,“白马王子”再次玩起了失踪,该三名女子同样被拉入黑名单,这才意识到与她们交往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宝马骗子”。

  东宝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认为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康某某被抓获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4名女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康某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记者 丁东明 通讯员 熊振威)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