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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力推灾后倒塌民房重建 多渠道筹集资金
2018-01-21 10:50:00   来源:咸宁日报

7日,在赤壁市新店镇龙门桥村倒房户吴家英家的工地上,工人正加紧施工,下月初她就能搬进新家。

  吴家英是低保户,和患有精神病的儿子相依为命。7月4日的特大暴雨冲垮了她家的老房子,由于无力重新建房,住房损坏后一直借住在邻居家。

  赤壁市民政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与镇政府、村委会协商救助办法,决定对吴家英实施重点救助,解决4万元重建资金,在原址规划重建经济实用的小户型平房。目前,新房已经做了2米多高。

  受历史罕见特大洪涝灾害影响,今年我市倒房恢复重建任务较重。经民政部门核定,全市共需恢复重建1035户。我市各地把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灾后重建的头等大事,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在精准因灾倒房户对象基础上,我市立足长远做好重建户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针对部分倒房户倒塌前的房屋建在基本良田保护区内、河道两旁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带的实际,灾区乡镇采取农户自行协商与村委会统一协调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置换利用闲置土地,在交通便利、向阳、宜居的地方建房。

  按照“自建为主、政府补贴、部门帮扶、村组投劳、亲友资助”的原则,我市通过采取中央、省补助一点,县(市、区)配套一点,保险理赔一点,社会捐助款补一点,灾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缓解建房资金困难。市财政已列支5303万元用于全市恢复重建,优先保障倒房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

  各地整合多方资源,统筹各项惠民政策,推进灾后倒房重建工作。对生存环境恶劣的高、远山区倒房户,结合异地扶贫搬迁进行安置;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倒房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捆绑使用恢复重建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对城中村及城边村的倒房户,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纳入“两属两户”农房保险的倒房户,协调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及时让保险公司向倒房户理赔重建资金;对倒房五保户,安排入住福利院。

  我市实行重建进度月报告制度,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和倒计时工作制,确保不折不扣按期完成重建任务。目前,我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动工590户,动工率57%;竣工114户,竣工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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