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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对情妇的“承诺” 你信是你傻
2018-01-21 10:01:55   来源:红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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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扬州曹女士发帖举报邗江区甘泉街办企业管理站站长胡某“违法乱纪”行为。2010年10月,当年31岁的曹女士与46岁的胡某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曹女士说,“我每次怀孕,他就让我写承诺书,保证孩子的抚养与他无关,我总不能让孩子将来没有父亲。7年中,先后4次做了流产手术。”而胡某也曾经向曹女士写了与妻子的离婚承诺书。(10月3日《现代快报》)

  官员包养情妇,是看中了情妇的年轻和美貌。而情妇被包养,是看中了官中手中的权和钱。本案中,这位官员虽然表面上没有给这个情妇多少钱,但据报道,这位官员是管企业的,而这位情妇是经营拆迁公司的,且两人是在辖区内一次拆迁中相识的。两人看中了对方的“优势”,一拍即合,成了对方的情人,是为了各取所需。

  情妇有了“企业管理站站长”这个情人,可以接到更多的拆迁项目,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挣到更多的人民币。试想,如果这位站长没有帮情妇谋利,怎么可能可以在情妇多次怀孕后,不但不承担责任,反而让情妇自己负责呢?甚至于,胡某不但不给情妇钱,反而多次向情妇借钱。情妇之所以能与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鬼混了6年多时间,原因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位站长利用职务之便为这位情妇谋了不少利,捞了不少钱。情妇翻脸,只是两人分赃不均而已。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曹女士与胡某闹翻了,并在网上公开举报这位“情夫”,看似偶然,实则是必然。官员和情妇其实都很贪。情妇的贪欲是无穷的,贪官搭上了情妇,就很难填平情妇那无底的欲沟。有了钱,掌握了贪官的软肋,就会更加张扬,肆无忌惮地逼着贪官捞更大的钱,此时贪官想收手也已经不可能了。试想,曹女士这样既有姿色又有钱的女人,如果不是看中了胡某手中的权力,会真心在情感上爱上胡某这个“糟老头”吗?而胡某虽然有职有权,但毕竟在当下反腐风声越来越紧的情况下,操作的空间也很有限,他既要顾家里,又要顾亲戚,更要顾情妇,他能顾得过来吗?可一旦冷落了情妇,情妇认为在他身上已无“油水”可捞,翻脸就是迟早的事了。

  情妇一旦翻脸,他们之间再多的承诺不但帮不了他们,反而成了他们违法乱纪的“证据”。因为,这样的“承诺书”大都不是真实意志的表达,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也对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了“承诺书”的相关条款,对方也只能束手无策,既不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更无法向社会解释清楚。故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纪检部门顺着这些“承诺书”找上门来。

  情妇与贪官之间的“勾搭”,注定要以悲剧收尾。承诺越多,后患越多;承诺越多,结局越惨。但不管怎么样,官员自己种下的恶果,只能自己去尝,不能怨天忧人,更不能怪情妇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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