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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怪异图 破坏还是保护?
2018-01-21 10:01:51   来源:《人民法治》


  当文物保护遇上项目开发,究竟是文物保护重要,还是项目开发重要?答案是明确的:文物保护重要。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文物保护具有优先原则。但有些地方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文化建设。尤其面对当地文物古迹的发掘、保护时,往往呈现出粗鲁、漠然的态度。文物保护常常被要求让步项目开发。

  2015年,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群引发的官民纠纷引发媒体关注。一场由文物保护带来的诉讼,考验着地方政府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先保护文物还是先开发项目的法治选择。

  施工地块“触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

  据媒体报道,2013年12月,绍兴市柯桥区宏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洲公司)以7687万元的拍下“四丰2号地块”。2014年12月26日,就在宏洲公司刚刚施工不久后,却收到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发的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这时,宏洲公司才发现所拍得的地块的施工竟然触及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越国贵族墓群,按照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无法继续开发。

  采访中,宏洲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从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越国贵族墓群,作为出让方的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亦承认确实没有告知宏洲公司这一情况,并称未告知的理由是“和开发建设无关”。

  在拍得土地后,宏洲公司立即向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及平水镇政府申请平整土地,却被告知四丰2号地块在施工前,要进行考古勘测,时间约为半年时间,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及平水镇政府承诺宏洲公司土地出让金分2次缴纳,待考古勘测结束后,宏洲公司缴纳剩余出让金后便可开始着手办理土地证。

  宏洲公司工作人员说,办理土地证时,他们发现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给的一堆资料里夹着一份他们从来都没见过的《考古发掘协议书》,协议签订时间是2014年1月20日。协议书是绍兴县(现更名为柯桥区)平水副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绍兴县平水副城四丰2号地块范围内的古墓葬进行考古挖掘,考古经费40万元由绍兴县平水副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以供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包干使用。

  “拿到这份协议书后,经过多方了解,我们才得知四丰2号地块内并不是进行考古勘测,而是将出让地块内的古墓葬挖掘搬走,可以肯定的是,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及平水镇政府是知道四丰2号地块内有古墓葬的,而且当时共清理出战国至宋代墓葬数十余座,出土青铜器、铁器、玉器、陶器和青瓷器等各类文物,这些网上都可以查到。他们就是担心我们施工挖到这些古墓葬后项目无法继续,用考古勘测的幌子欺骗我们,直到他们挖走古墓葬,才将土地交给我们。”宏洲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究竟是谁在破坏全国重点文物单位?

  取得土地后,宏洲公司即委托设计院按规划条件书要求设计方案和图纸。2014年5月22日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的专家评审后,即委托进行了地质勘探,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显示,山地高差大,落差大的地方达30米,需进行山体边坡支护,放坡范围1:1.5,否则无法保证项目施工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宏洲公司提出,边坡支护属于红线外,公司无权动用征地红线外的土地,也无义务来做边坡支护设计施工,如若政府提供土地和资金,公司也可以协助完成边坡支护。

  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分局对宏洲公司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规划也推诿并压着宏洲公司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不批,宏洲公司多次致函国土、规划、平水镇政府,要求协调解决和加快规划方案审批,无一家回复。2014年8月11日召开国土规划联席会议,会议已同意上报方案,但因边坡支护用地和费用问题迟迟不予盖章确认。最后,宏洲公司无奈,找平水镇政府协商,双方根据国土规划联席会议精神,于2014年9月2日达成《备忘录》,《备忘录》载明:由镇政府在征地线外征用15米专门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权仍属平水镇政府,政策处置由镇政府负责,支护方案设计和治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宏洲公司同意承担边坡支护费用后,规划部门最终确认了宏洲公司的设计方案。

  15米边坡放坡作业开始前,宏洲公司通知镇政府,镇里安排规划部门前来测量定位,划定了15米作业范围。

  就在施工不久后的2014年12月26日,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宏洲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称宏洲公司挖土作业已损坏越国贵族墓本体,要求立即停工。当日下午,平水国土所也下达了停工通知,称宏洲公司擅自违法开采。

  “这怎么又成了我们擅自违法开采,支护方案设计是他们审批的,本不该是我们承担的治理费,他们压着我们的规划设计方案不批做要挟,要求我们承担,可为了让项目顺利进行,我们认了。但是按照他们审批的方案支护,反而成了我们在破坏文物?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在出让该地块时,未经文物部门审批同意,刻意隐瞒该地块不仅与国保文物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相邻且与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存在重合的行为,严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才是致使国保文物遭受破坏的根源。”宏洲公司工作人员说。

  柯桥国土部门不知道国务院文件?

  宏洲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12月26日停工后,平水镇政府和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分局却分别于2015年1月6日和5月28日下达通知催促我们加紧开发施工、开工建设,否则就追究我们的违约责任。

  宏洲公司表示不会开工。因为一旦开工,势必要承担破坏国家重点文物的责任,这个责任谁也担不起。“文物是国家的,谁也无权破坏,作为地方政府部门,绍兴市国土局柯桥区分局和平水镇政府更应该依法保护,而不是仅仅为了地方自身的利益置国家重点文物于不顾。”

  一边是地方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与文物保护区部分重叠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一边是开发商按照支护规划方案施工触碰文物保护区被迫停工;一边是文物部门下文要求停止施工,一边是政府部门下文要求继续恢复施工。不知道在地方政府的眼里,项目开发和文物保护哪个重要?

  2016年9月21日,柯桥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科俞科长告诉记者,所出让的土地,不存在与古墓群重叠的情况,我们是按平水镇规划所提供的规划图来规划建设用地的,规划所的红线图没有标注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柯桥区文保所也没有告知我们附近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俞科长强调说,土地出让在前,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在后。

  对此,柯桥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汪永祥并不认可俞韬的说法:“国土局说他们不知道那里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不可能的。”

  汪永祥说,早在国土局出让该地块之前的2013年9、10月,当时就已告知平水镇政府我们要对国家重点文物单位越国贵族墓群进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国务院在2013年3月5日就已经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国发【2013】13号)。

  保护范围图形状“怪异”

  汪永祥表示,划定文物保护范围首先是要求不能破坏文物原貌,所以一般情况下,古墓群保护区的划定都是按照地貌来划定,即沿着山脚来划定。在划定保护区时,我们还特意征求了一下平水镇政府的意见,当时平水镇政府说那块地(四丰2号)要挂牌出让,文物保护区要让出来,毕竟我们也不想跟他们有什么矛盾,以后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他们协调,我们就说好好好,所以最后才把西边原本不规则的保护区画成直线(西面以70.4米山顶为基准向西延伸100米为界)。

  2011年1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绍兴越国贵族墓群位列其中。

  汪永祥对记者表示,越国贵族墓群申报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时并没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但汪永祥这一说法遭到浙江省文物局的否定。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工作人员赵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没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是不可能批准的。

  浙江省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文物函[2010]第27号)中亦明确规定:“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推荐报告;二是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推荐对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函;……”

  但柯桥区政府相关单位没有给记者提供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时的“申报推荐对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函”,记者到浙江省文物局申请越国贵族墓群当时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材料”,浙江省文物局以记者误写为由未予答复。

  记者从浙江省文物局“绍兴越国贵族墓之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国保)”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上看到,其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均为曲线形状,西面则成为了直线。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三面均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外延伸50米,唯独和出让地块相邻一侧的西面,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外延伸了5米。(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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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宏洲公司工作人员讲,他们到浙江省文物局咨询相关问题,一工作人员也对他们表示,西面之所以那样划线,是因为地方政府为了出让那一块的土地。这样的表述也从文保所汪永祥那里得到了证实。

  专家:文物保护调查清楚前地块不能用于商业出让

  对于这样一块有争议的地块,宏洲公司委托律师就地块没有经文物部门批准已经出让、出让后在该地块内发掘出2500年前的墓葬有数十座之多以及现在批准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图等问题咨询了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

  何戍中表示,很显然,这个地块与文物保护单位“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存在紧密的关系,极有可能属于这个文物点的本体部分,这些情况应当彻底调查清楚,然后依法科学划定公布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此之前,这个地块不能用于商业出让,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何戍中表示,现在有建控地带的划定于文物保护是不利的,不符合法律对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基本要求,是否合理需要现场核查。通常,5米的间距,起不到建设控制的作用,这是常识。

  据记者了解,2016年7月4日,绍兴德鸿土地勘测规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涉案平水镇四丰2号地块的建设用地红线、征地红线与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群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是否重合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平水镇四丰2号地块的建设用地红线、征地红线与绍兴越国贵族墓群——将台山越国贵族墓群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均有重合。

  另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四丰2号地块”所在的地块在2009年4月28日曾经办过一个神秘的“土地使用证”,面积要大的多,把村民住宅都包括在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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