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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一年公款吃喝140万”,苍蝇猛于虎!
2018-01-21 09:57:11   来源:未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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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半“吃”掉公款140多万元;百余元的垃圾桶报价580元;6000余元的灯具报价1万多元;不到32平方米的厕所报建100平方米……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桥南村和板桥村在获得近6500万元征地补偿款后,村干部组织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已被纪检部门调查。(2016-04-29 新华网)

  不得不说,面对纪检部门公布的“罪状”,我们深感吃惊。一个小小的村庄,一年半的时间竟能够吃掉140多万?其他的谎报、虚报,也同样让我们不忍直视。这140多万到底是怎么“吃”掉的?都给谁吃了呢?

  据了解,140多万的餐饮发票,其报销内容主要是“工作餐”,被接待的单位五花八门,还有大量无接待单位人员和陪餐人员明细的工作餐。而若按40元每人每餐的标准计算,桥南村2012年12月餐饮支出相当于80人每天公款吃喝一餐。一个小小的村庄,每天真的能招待这么多人?显然是经不住推敲的。这些数字,实际上是在讽刺村级的浪费和腐败。如此败家式的公款接待,一年半花掉140多万元,显然不是正常现象,被披露举报也在所难免。

  不止餐费如此夸张,村里的路灯、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报销发票同样是暗藏“猫腻”。每件设施都在翻倍的报销,多余出来的钱,自然是流进了村干部的腰包。至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更是成为了村干部眼中的“肥肉”,截留下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真正的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而对于一些不知情的群众,也只能被村干部“牵着鼻子走”,面对已经被克扣的补偿款,还在傻乎乎的感激涕零。村干部如此胡作非为,当真是辜负了组织信任,辜负了群众期待。

  俗话说,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款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是应该用于改善民生、为民谋利上,而不该成为某些人的私有财产。以虚报发票、接待造假的方式骗取公款,看似天衣无缝,实则不过是掩耳盗铃,终将会被曝光。苍蝇猛于虎。笔者认为,对于一些基层的村干部,严格监管,规范管理,真的是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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