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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海平:辞职了“大操大办”,还管不管
2018-01-21 09:56:51   来源:网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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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

  不当村主任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我只能送给这位前村主任四个字:有钱任性。不过,你也别高兴太早,辞职了你就可以大操大办吗?未必。如果你的行为构成“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还有党纪在前面等着你,到时别说村主任,连党籍保不保都是一个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在线解读,对过分奢靡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也被纳入监管视野。

  “红白事”大操大办,从来就是一种令人反感而又无奈的陋习。在一些农村,大到婚丧嫁娶,小到孩子“戴耳环”“剃毛头”都要操办一番,来的人越多,主人越有面子。来也不能空手来,随礼水涨船高,令一些家庭不堪重负,以致影响生活质量。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必然伴随铺张浪费,未富先奢,对于还不算太富的农村来说确实不应该。对党员干部来说,大操大办潜藏更大风险: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借机敛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比如中纪委通报的一个典型案例:2013年8月,甘肃省张掖市一位运管所稽查大队副队长为儿子操办“留头宴”,邀请了300多人,收取礼金10万元。赴宴的多半是管理对象,且收了这么多礼金,你让群众怎么看你?敛财目的太明显,这种行为真该管。

  普通群众对禁止党员干部“红白事”大操大办是真心欢迎,党员干部本来就应该严要求、高标准,尤其对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但有时候,也要在法律与纪律、纪律与权利、公权与私权、公序与民俗之间取得平衡,有所兼顾。以村主任大操大办婚礼为例,严管的正面,防范村干部腐败,维护社会风俗,初衷堪赞;另一面,外部介入过深、管得过细,有可能伤及权利、压缩空间、损害经济及社会活力。两面之间,要巧妙取舍,取得最大公约数。

  在我看来,打蛇打七寸,抓就要抓住要害,才能抓出成效。在许多公职人员廉洁行为较规范的国家,并不是规定公职人员不能收礼或宴请宾客,只是严格限定礼物价值以及来源等,我们不妨考虑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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