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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13起违纪典型案例 孝感3人受处分
2018-01-21 10:47:46   来源:湖北日报

  10月1日-10月4日,省纪委通报了潜江、孝感、随州13起典型案件,19人受到处分,看看又有哪些人被通报?

  潜江通报5起典型案件,10人受处分 10月1日

  1、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中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刘红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潜江市渔洋镇马家湾村违规发放津补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先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叶忠堂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潜江市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邓绪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执法工作人员张清新、刘忠监督制止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魏岭办事处魏岭队党支部书记刘涛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潜江市浩口镇雷场村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党支部书记刘军、会计雷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孝感通报3起典型案件,3人受处分 10月2日

  1、应城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叶建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汉川市汈汊湖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汈汊湖养殖场四汊河分场副场长潘兵杰虚列费用冲抵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3、孝昌县卫店镇中心学校校长王拥军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潜江通报2起典型案件,2人受处分 10月3日

  1、潜江市龙湾镇帅桥村党支部书记刘华经手收取土地整理清障资金不上交入账,直接用于村级事务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市竹根滩镇杨林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梅芳履行秸秆禁烧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3起典型案件,4人受处分 10月4日

  1、广水市关庙镇大寨村村干部冒名领取救灾资金,村党支部书记朱光猛、村委会主任吕保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州市曾都区南郊黄畈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会计李廷章私自开具虚假收款收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随县厉山镇沙城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许文强,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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