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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检察院五大措施深化“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
2018-01-21 10:44:51   来源:今日湖北网

  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 李先秋)2013年以来,在省、市院控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团风县检察院围绕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加大硬件软件建设,创新来访接待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实现了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和无涉检信访积案,得到了上级院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近日在2013—2015年度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争创工作检查验收中,获得省市检察院领导好评。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文明创建目标

  1、健全了组织领导。2013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文明接待室”作为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和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其他领导是分管范围内创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并在控申部门设立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专门负责处理控申接待的有关事宜,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各司其责的大控申工作格局。

  2、细化了工作目标。为做好2013-2016年的“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记分册》规定,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的目标任务,落实了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领导、有组织、有督促、有落实,确保各项争创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坚持了检察长接待制度。院机关确定每周 为检察长接待日,当班检察长必须按时到岗,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对接待的事项,做到包及时处理、包跟踪督办、包结果反馈、包亲自协调、包息诉罢访。实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来访群众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接待的检察长,检察长也可视情预约接待上访人。三年来,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且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二、畅通申告渠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1、搭建了上门来访平台。构建多层面、立体型信访投诉机制,开通了“12309”统一受理电话,实现统一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六合一”,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受理方式“四整合”,我们还安装了视频系统和监控系统。针对群众诉求,一方面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受理快捷、畅通的检察信访工作新平台,另一方面保障了来访群众和接访人员的安全和规范。3年来,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2件170人,其中,属控告举报类142件160人,申诉类10件10人。

  2、开展了下访巡访活动。积极探索下访巡访工作模式,强化民意沟通,建立基层检察信访联络点10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0人。开展“问检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活动,变坐等为上门服务,走进群众、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深入乡镇、企业、社区,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掌握一线信访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涉检信访风险做到主动排查、超前预防、积极化解,三年来,共开展下访巡访活动36次,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化解疑难信访12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建立了联合接访制。一是内部联合接访。在接访中,涉及到内部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的就及时安排相应业务科室负责人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便于及时沟通、答复和调处,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及时组织相关科室集中研究,协商处理。二是上下联合接访。对可能越级上访的,做到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取得领导支持,实行上下联合接访。三是部门联合接访。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行“坐堂问诊”,及时沟通,协商处理信访有关问题,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并尽快给予答复,确保群众的信访有着落。

  三、完善接待机制,营造文明接待秩序

  1、完善了来访接待机制。2013年以来,我们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为契机,创新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一是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我院在全省较早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从制度上保证文明规范司法和办案质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涉检信访隐患。对于涉及到业务工作的信访问题,由相关部门配合控申共同接待、共同查处、共同息访。二是注重加强横向配合,主动参与党委政府的信访信息网络,与信访部门及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访动态,针对多头上访案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2014年我院与县司法局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化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与上级院的联系,对可能发生的越级涉检上访,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争取指导、帮助和支持,及时采取防控化解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了越级涉检上访的发生。

  2、规范了控告申诉操作规程。结合《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关于侦办职务犯罪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举报接待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举报线索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每一信访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做到操作透明有序,材料充备。

  3、落实了首办责任制。首办责任制的关键是工作重点下移,进行源头治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上交。我们把首办责任制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和实行“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原则,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落实责任,避免互相推诿。案件到哪个环节,责任就在哪个环节,形成了一套责、权、利相结合,奖、惩、罚相一致的工作机制。3年来,共向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76件,立案查办42件48人。没有发生涉检越级上访案件,也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恶性事件,首次解决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0%以上,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方便了群众。

  四、前移接待窗口,优化服务环境

  1、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以来,我院后续投资80多万元,将信访受理接待场所按照高检院评比标准的要求进行了扩建改造,接待场所面积由原来的2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68平方米。2015年,利用省院、高检院对我院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契机,及时梳理接待场所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将案件管理中心与信访受理接待场所实行分离,从人性化角度对信访受理接待场所重新进行功能定位与整合,构建了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接待、检察长接待、查询服务等职能为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近150平方米,并安装了监控系统,配备了防爆器材,开通了视频接访、举报自动受理系统,配齐了便民设施,进一步优化了接待环境。

  2、深化了检务公开活动。坚持网上与网下、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通过设点宣传、邀请参观、在乡镇设立检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办案流程以及检察人员办案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利用日常的接访,宣传我院查处职务犯罪成果,对署名举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为了方便群众举报,在受理接待中心放置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管辖的案件范围、立案标准、申诉须知等十多种宣传资料。二是开展法制讲座。把举报宣传活动融入检察业务各项工作之中,在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等工作中加强举报宣传,在县有关部门,金融系统、教育系统、税务系统开展法制讲座60余场,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三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本院网站设置网上举报窗口,有效地推动了举报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近3年共举办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3、延伸了检察服务触角。成立检察巡回服务组,健全检察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制度,开展检察长下基层、检察“五进”、“三万”、“精准扶贫”等活动,推动检察人员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常态化。并在扶贫联系村、城区社区、工业园区、机关学校等设立举报宣传点15个,悬挂宣传横幅18条,展示宣传挂图60幅,接待群众咨询180余人,受理举报线索12件。邀请建设、交通、水利、工商、税务、教育、医疗卫生、企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座谈会,检察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耐心细致倾听群众诉求,当面耐心解答。

  五、防控接待风险,规范举报线索管理

  1、建立举报线索专人负责制度。做到及时受理、呈批、分流、催办、反馈、答复一体化。严格实行举报线索归口管理,各部门收到的所有举报线索不论其性质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做到当日统一交举报中心签收,登记,未经举报中心登记和主管检察长批转的线索,相关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初查和处理。

  2、建立举报线索办理跟踪督办制度。对署名举报和告急举报的线索,采取不定时的监督方式,直接找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了解线索初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对其他初查线索,三个月内未将初查结论报告举报中心,由案件管理部下达催办通知书。

  3、建立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制度。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每半年清理一次,对分流后半年内没有查处的案件线索,督促办案部门写明原因,报主管检察长签批,必要时由举报中心收回线索,进行第二次分流或自查;对进入缓查归档的举报线索,如果时机成熟,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举报线索积压。

  4、建立案件风险防控制度。我们对院所办案件全部实行信访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制定防范化解预案,全程保障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质量,确保每个执法环节都依法进行、合乎规范,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控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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