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妻子紧握执行人员手表感谢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 熊文胜 通讯员 罗爱东 程春林)8月24日浠水县清泉镇孙牛行巷村民孙又生家中人头涌动,该村10余位村民受浠水法院执行法官邀请现场说法帮助执行人员一起调解被执行人孙又生也即屋主与同村同组村民申请人孙国兴之间的借贷纠纷,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
借贷引纠纷
2011年1月18日经孙又生介绍,浠水县清泉镇龚铺村村民候绍成向孙兴国借款2万元,并向孙兴国出具借据一张,双方约定按月息2分计算,孙又生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名担保。2013年3月2日,候绍成向孙兴国出具还款承诺书一份,承诺在2013年老历2月20日前还款1万元,同年老历8月底前结清本息,到时未还按本金的30%罚款。事后孙又生、候绍成二人均未付款,孙兴国多次向二人催要欠款无果后,遂于2015年10月14日向浠水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需担责
法院审理后,确认被告候绍成向原告孙兴国借款属实,双方之间依法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孙又生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签名担保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法判决被告候绍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孙兴国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被告孙又生对被告候绍成偿还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后,于2016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执行激矛盾
判决生效后,候绍成、孙又生履行了部分法律义务,偿还了孙兴国本金及利息3万元,未偿还余下利息欠款。孙兴国因患病急需用钱,多次向孙又生催要余下欠款,未果后于2016年2月18日向浠水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候绍成、孙又生偿还其余下借款利息。浠水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候绍成、孙又生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要求被申请执行人候绍成、孙兴国报告前一年财产状况,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候绍成、孙兴国限期偿还借贷利息14400元。因候绍成、孙又生拒不履行法律职责,法院依法对候绍成、孙又生采取了执行强制措施,冻结了孙又生在银行账户的一笔存款。因法院强制措施,孙又生对孙兴国更加不满,同村同组的两家人矛盾进一步激化,二家的事情在村里也闹得沸沸扬扬。
劝解缓僵局
依照法律程序执行,反而使得同村同组的两家人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化解孙兴国、孙又生二人之间日益打死的心结,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到孙兴国、孙又生家中做两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孙兴国、孙又生二人僵硬的情绪终于有所松动。孙又生表示作为担保人,并不是他向孙兴国借的钱,最终依据法律他也要担负责任,结果他认,但希望孙兴国能作出些让步能少让他偿还些借贷利息。孙兴国则表示,这件事情他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然而部分村民因为不了解情况却对他和家人有些指点,他愿意做出些让步,但必须要当着村民的面把事情道理讲清楚。
村民来说法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8月24日,执行法官邀请清泉镇孙牛行巷10余位村民来到孙又生家现场和执行法官一起来调解孙兴国、孙又生二人间的矛盾。执行法官就二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案说法,依法释理,向村民们讲解了两人之间纠纷的始末及《担保法》相关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双方就自己的观点做了表态。之后,执行法官邀请村民一起对孙兴国、孙又生进行劝解,村民们纷纷说法讲理、好言相劝,希望两家能够达成和解,恢复之前的和谐关系。
握手解心结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在同村同组10余位村民的说法讲理、真心相劝劝解下,申请执行人孙兴国、被执行人孙又生这一对同村同组的两位村民终于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兴国统一作出让步,孙又生当场向孙兴国支付利息欠款11500元。在执行法官和10余位村民的共同劝说见证下,最终孙兴国、孙又生二人当场握手言和,解开了彼此之间因担保借贷纠纷打紧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