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还“很任性” 武穴法院收监却“不手软”
2018-01-21 10:44:39
来源:今日湖北网

本网记者熊文胜通讯员余文钦、李佳霖 郭某因认罪态度好被法院依法判处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却拒不服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最终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代价。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郭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19日,郭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由于其当时有悔罪表现、且依法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故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但郭某在法院判决缓刑后,先后三次违反社区矫正法律规定被予以警告,且无故不参加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拒绝司法所的监管。因此武穴市司法局于7月18日向法院建议撤销对郭某的缓刑,依法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社区矫正集中学习,经过警告后仍不服从监管,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