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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
2018-01-21 10:42:36   来源:荆门晚报

  17日,市房管局传来消息,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场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集体审议,参考邻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结合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区域、建筑类型、建设运营成本以及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11月起,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不同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租金。

  低保、低收入家庭不变

  目前,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实现“扩标提面”后,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由795元提高到1892元,保障对象相应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双创人才。而根据租金新标准规定,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1.3元,仍维持原标准;其他实物配租家庭分别为多层房屋每月每平方米5元,高层房屋每月每平方米6元,中心城区其他地段多层房屋每月每平方米3元,高层房屋每月每平方米3.5元。其中,中心城区地段是指长兴大道高店桥以南,荆南大道以北,楚天城、西郊粮库和四干渠渡槽以东,七一桥铁路、阳关大道和杨湾路以西建成区区域范围内;中心城区其他地段是指除中心城区地段以外的其他地段。

  公租房租金调整适度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租金标准问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资产的运营绩效。本次租金标准的测算与制订,经市场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集体审议,参考了邻市公租房租金水平,结合了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了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运营成本以及住房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坚持民主、公开决策的原则,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承租户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实行了小步提租的办法。实际操作中,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这两类家庭优先予以配租,并维持了原有租金标准,做到“应保尽保”。“扩标提面”后的家庭,实际租金水平在市场租金的60%左右,既遵循了“一般不超过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80%”的政策规定,又秉承了让利于民的原则,适度减轻了承租人家庭经济负担,以便租得上、租得起公租房。

  严把租金标准审核关

  据介绍,本次公租房新租金标准的制订,充分考虑了各类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让公租房政策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体现了政府住房保障功能,又保证了公租房持续运营和维修养护的资金需求。家庭收入高、缴交房租多,这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取向和公平分配原则。房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运营和管理工作,确保承租户家庭住得安全、舒适。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以新的租金标准为依据,再根据申请家庭的不同收入情况确定其相应的租金标准。而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进行测算,每三年公布一次。(记者 郑波 通讯员 苏芙蓉 王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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