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以及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自2016年8月15日起,在荆门市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林权登记等。
二、权属证书
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 2016年8月15日前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三、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及范围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荆门市象山二路9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24-2222138)办理龙泉街道、泉口街道、白庙街道及漳河新区辖区的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宝分中心(地址:荆门市东宝区政务中心长兴大道南侧,咨询电话:0724-2341329)办理东宝辖区(除龙泉街道、泉口街道以外)的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掇刀分中心(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综合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724-2492267)办理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辖区(除白庙街道以外)的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屈家岭分中心(地址: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大道北屈家岭管理区国土资源分局一楼,咨询电话:0724-7413151)办理屈家岭辖区的不动产登记。
特此通告。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