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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加强村卫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启动会议召开
2018-01-21 10:57:49   来源:今日湖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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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 郭辉/张祖帮 记者 李炳辉)8月30日,潜江市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启动会议在市卫计委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潜江市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潜江市副市长王玉梅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村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中央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村医队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队伍,承担着为农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多发病、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的职责,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各地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大民生工作,优先部署、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潜江市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把握重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落实。一是在“十三五”期间安排专项资金1370万元,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市级财政按照每个村卫生室3万元的标准,分期分批安排资金为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实施,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逐步规范村卫生室运行流程。二是在2016年-2018年期间,每年由财政保障30万元,由潜江卫校通过成人在职教育等方式,对300名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中专学历的在岗村医进行医学学历教育,学费按50%的比例予以补助。有效提升村医的理论水平、学历层次和服务能力。三是对已到龄退岗的村医给予每月200元的定额补助、现在岗(男性满51周岁、女性满46周岁)且持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村医给予每月200元定额补助(退休后执行),定额补助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是各区镇处卫生院(医院)将辖区乡村医生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照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协商制定的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细则,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五是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每年3650元的标准,为村卫生室提供基本运行保障;每年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每人5元标准拨付基药补偿资金;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按年度完成工作量据实核实到人;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管理,按照每人次5元的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予以补助。保证全市村医年人均年收入不低于2.5万元。

会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宣传发动,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列为重要民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卫生室阵地不失、队伍稳定。各相关部门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脚踏实地的干劲,扎实有效的措施,密切配合、切实推进,确保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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