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时政
武汉一高校雨灾中违规收过路费 国家发改委通报批评
2018-01-21 10:01:10   来源:未知

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12358价格监管平台7月分析报告,并通报监管平台典型案例及抗洪救灾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典型案例。

武汉理工大学在武汉遭受雨灾时,向从校内穿行车辆违规收取过路费一案,成为7个被通报批评的案例之一。

国家发改委通报称,7月8日,12358价格监管平台陆续接到群众来电、网络发帖等形式的举报,反映南湖附近居民车辆因受灾从武汉理工大学校园穿行被收取过路费。

结合湖北媒体此前报道,收取过路费的系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其对进校区未满30 分钟车辆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等8 所高校校外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鄂价工服函[ 2015 ] 56 号)的文件规定。

接到举报后,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就该问题联系学校,责令立即纠正,停止对穿行车辆收取费用。

7月8日下午,武汉理工大学停止所有岗亭收费,无条件对外来车辆放行;同时在南湖地区灾情没有得到缓解前持续对外来车辆免收停车费,并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价格举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注意到,尽管国家发改委通报的案例中只提及了武汉理工大学,但是在武汉雨灾中违规收取过路费的还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且后者的情节更为恶劣。

据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7月底的价格违法案例通报显示:7月初受灾居民反映,武昌光谷附近严重渍水,车辆绕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几分钟,被收取停车费;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随后价格主管部门跟踪巡查发现,该学院仍对绕行学院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

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表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依法可对其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