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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扶贫考核:虚假脱贫的省级负责人将被约谈
2018-01-21 09:59:12   来源:网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为了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内容扶困人口数量减少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根据《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省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考核工作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四个方面。

在减贫成效方面,主要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在精准识别方面,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在精准帮扶方面,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在扶贫资金方面,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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