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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提出春节十二个严禁
2018-01-21 09:59:11   来源:网络

  今年春节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的首个春节,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春节。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省级政风督查员、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春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和规矩。

  如何理解“史上最严”?郑军说,“廉不廉,看过年”。今年春节,《准则》和《条例》对党员的行为提出了较高、较严的要求。在我省,省纪委结合《准则》和《条例》提出了春节“十二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片、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这“十二个严禁”包含不少新纪律、新规矩,为全省党员干部构筑了作风要求“史上最严”的新常态。

   为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度过健康轻松、节俭祥和的春节,郑军认为,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对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要从规则性的认识上升到原则性的认识;守住底线与追求高线相结合;真正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的内涵,不能把违纪当作“小节”,不能认为不违法就没事、就不会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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