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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官员检查工作要群众开车接送 否则收200元油钱
2018-01-21 09:57:22   来源:湖北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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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水产局干部在检验渔船时,又是要渔民群众开车接送,又是巧立名目乱收费,结果受到党纪的严肃处分。

昨晚,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栏目第27期。本期讲述,去年7月,某市水产局拟对在渔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动渔船进行检验。该局安排由班子成员、该局二级单位渔政站副站长薛某某负责,组织水产局工作人员夏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组成专班。在检验过程中,薛某某擅自要求渔船主开车来接送工作人员到现场检验,不来接送的每户加收公车油费200元;检验时,薛某某等人给每条船喷编号,加收喷号费20元。对收取的上述费用,薛某某等人没有给渔船主出具任何收费单据,并经薛某某安排由夏某某保管,没有上账。

经市纪委调查核实,此次船检,该市水产局渔政专班共检验渔船49条,涉渔船主15户,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费用3380元。“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薛某某、夏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纪条规,侵害了群众利益,应定性为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行为。市纪委给予薛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夏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收取的3380元钱退还给渔船主。

另据楚天金报:水产局公车出勤要渔民出油费

省纪委:“官老爷架子”啃噬群众获得感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赵贝)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一起违纪案例:我省某市水产局在对渔船进行检验时,要求渔民开车接送该局工作人员,否则每户收200元上门检验的公车油费,而且这笔钱没开票、没上账。省纪委指出,这种官老爷的架子,在一点点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

通报显示,去年6月,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转拨2015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根据通知,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持有合法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其所使用的船只经检验合格后补发上年度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每艘补贴6111元。

7月,该市水产局拟对在渔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动渔船进行检验。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该局安排由班子成员、该局二级单位渔政站副站长薛某负责,组织水产局3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负责船舶检验工作。

检验过程中,薛某擅自要求渔船主开车来接送工作人员到现场检验,不来接送的每户加收公车油费200元;检验时,薛某等人给每条船喷编号,加收喷号费20元。对收取的上述费用,薛某等人没有给渔船主出具任何收费单据,且由私人保管,没有上账。


经纪委调查核实,此次船检,该市水产局渔政专班共检验渔船49条,涉渔船主15户,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费用3380元。根据相关规定,薛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人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收取的3380元钱退还给渔船主。

省纪委指出,本案中,水产局相关人员本应为群众服务,却摆着官老爷的架子,又是要群众开车接送,又是巧立名目乱收费……这样的不正之风在群众身边长期滋生蔓延,不仅让群众深恶痛绝,更是一点点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

省纪委强调,群众的利益,一点一滴都容不得侵犯。但是,个别党员干部却没有将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的所盼,能拖就拖,敷衍塞责;对群众的利益,则一拥而上,“趁火打劫”,滥用职权想方设法巧取豪夺。这种“拔毛式”腐败隐藏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必须严厉整治,否则群众的心就会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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