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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关于湖北"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说明
2018-01-21 09:57:04   来源:网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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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关于发展理论的重大升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提升发展质效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决定性条件,开放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由之路,共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攸关湖北“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着力点。全省上下必须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灵魂大革命,自觉把思想认识从传统发展理念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湖北发展实践,更加注重效益质量,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对外开放,着力解决发展动力、发展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内外联动、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以理念大更新推动发展大变革。五大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必须努力提高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共识,最大限度汇集发展合力,最大力度培育发展新优势,奋力开拓发展新境界,争创践行五大理念先行区、落实五大发展示范区。

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科技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基础、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建设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载体功能完善、创新体制架构健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创新强省。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经济结构性改革力度,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推进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湖北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需求引领,扩大消费需求、有效投资和对外出口。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财税政策,着力扩大居民消费,推进商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充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政府投资引导方式,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结合度,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更加注重发挥改革开放、创新创业、生态民生“新三驾马车”的作用,不断为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加快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支持和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积极争创国家科技中心,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影响力。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实施一批关系湖北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孕育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科研国际合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创新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创新转型,带动产业链共同创新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加速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网络,着力培育技术交易市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转移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十条”政策,深化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科研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等改革。

加快创新人才强省建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更大力度实施“百人计划”,建设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整合全省重大人才工程,重点打造科技创新型人才、企业家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品牌,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战略人才团队建设。全面建立“人才+项目+平台”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体系,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健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等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和实施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的科研评价制度。优化整合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切实发挥创新平台功能。加快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三)加快推进产业创新。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供应保障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林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全面推进农业走出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宅基地确权颁证,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责任。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制定湖北行动规划。推进“双九双十”行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智能制造高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新一代显示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壮大。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构建分类有序处置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和社会保险费负担、财务成本、物流成本。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一批百亿园区和千亿集群。

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商贸物流、健康养生、创意设计、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进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

(四)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打造审批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省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清理与实现社会公平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省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培育更具活力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更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区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系列政策,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创新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做活金融。全面落实《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加快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一体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金融服务功能,规范发展各类区域性金融要素市场。完善保险服务,推进保险业发展,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吸引更多保险资金投资我省。不断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各类金融业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大打击非法金融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五)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速集聚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武汉开展全方位、全体系、全区域、全领域的全面创新改革,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育成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把武汉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襄阳申报建设国家级汉江新区,支持宜昌申报建设国家级三峡经济枢纽新区。

全面推进多层次创新示范。统筹推进“两圈两带”协同创新发展。推动襄阳、宜昌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及襄阳、宜昌区域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全省科技创新环境。推进国家和省级各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鼓励市县开展创新示范。(六)全面建设创新型社会。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新引擎,打造全国创新创业高地,建设创新型社会。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建立和完善对创新、创业、创富的宣传、表彰和奖励机制,大力开展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引导支持网商创业等各类基层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环大学经济圈和创业街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城等各类平台建设。

完善创新创业保障。落实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政策,完善省级配套措施。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创新投资机构。鼓励发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依托互联网技术的新型融资方式。壮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在全省范围推广“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全面推广“城市合伙人计划”。建立基层创业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

全面推进协调发展,深化提升“一元多层次”战略格局

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必须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大力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发展,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全面优化发展格局。(一)深入推进“两圈两带一群”协调发展。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中心城市功能、促进分工协作为重点,培育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的新型城市群和经济带,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两圈”发展。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着力推进圈域一体化、同城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在体制改革、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优化结构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全面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增长极。全面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以生态文化旅游为突破口,完善基础设施,深化资源整合,加快产业发展,形成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生态型产业、生态型城镇、生态型家园协调推进的绿色发展体系,成为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板块。

加快推动“两带”建设。抢抓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努力成为长江经济带的“脊梁”。以全面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重点,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以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为引领,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带。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打造长江中游生态文明示范带。抢抓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着力推进绿色、富强、幸福、安澜、畅通“五个汉江”建设,全面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绿色发展,高起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生态城市群,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深化与湖南、江西战略合作,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交流互动,强化公共服务交流合作,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

(二)全面推进“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战略。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动襄阳、宜昌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健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协调推动武汉城市圈、三峡城市群、“襄十随”城市群加快发展。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新兴增长极。促进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面深化省级战略实施,比学赶超,竞相发展。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努力开创多级带动、多极支撑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省内区域发展“三个三分之一”格局。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坚持产城融合、四化同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切实将城市工作放在举足轻重位置,统筹做好城市工作。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增强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城乡全域综合规划体系。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创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现代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新区。完善“大城管”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合理引导武汉市人口均衡布局,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完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提升小城镇功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突出“荆楚派”村镇风貌与建筑风格,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提升县域经济实力。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工程,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增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大力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提高县域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进一步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一批有实力的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先进行列。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适度超前、突出优势、补足短板,提升开放性、网络化、一体化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建成“祖国立交桥”。巩固提升武汉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枢纽及中部门户、全国重要物流基地。统筹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加速城际快速骨架交通建设,更加注重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交通发展,实施高速公路、断头路联通工程,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统筹各类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完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空间布局,发展多式联运,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完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沿江高铁、京九高铁、武杭高铁、襄宜高铁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武西高铁,建成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米”字形骨干网,打造湖北高铁“铁三角”;推进长江航道“645”工程、汉江航运工程,加快完善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开展荆汉新水道工程研究,提升黄金水道航运功能;加强枢纽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加快发展民航货运、通用航空和临空经济,推进顺丰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加快建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枢纽和门户。

构建“智慧湖北”网。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全面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提高信息化带动能力。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产业布局,发展移动互联网及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三网融合”,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实施4G网络和光纤“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的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湖北”建设。

建设现代水利设施网。促进大中小微水利设施的协调配套,建设江汉互通、河湖相连、库塘多点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成水利强省。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引江补汉、四湖流域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强化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构建现代能源保障网。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提高覆盖范围和服务品质,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建成全国能源通道汇集中心、重要的区域能源资源集散中心、储备中心和交易中心。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争取国家核电项目落地,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推动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五)提升文化软实力。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现“文化小康”,建设文化强省。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和宣传工程,推进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城乡全覆盖,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放大“道德群星”示范效应,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大力推广十堰“十星创建”经验,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一批服务于改革发展的新型智库。

繁荣发展湖北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实施重点文艺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家水准、彰显湖北气派的精品力作。实施文化名家工程、重点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文化大师、文化名家,叫响文艺鄂军品牌;大力推进大众文艺蓬勃发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繁荣发展文艺中的主体作用。实施荆楚文化传承研究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推动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互动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龙头和优势品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网上网下融合管理,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健全重大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建成全国一流的新型主流媒体。统筹推进对外文化传播、交流和贸易,更好展示荆楚文化独特魅力。(六)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军民协同创新,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应用,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航空航天工业园、军民结合产业园等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军民融合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必须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一)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支持一批县(市)集中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率先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神农架林区深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严守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科学构建全省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城镇空间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行绿色规划、设计和建设,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和人文底蕴,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农产品主产区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农业发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立足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产业发展引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有效控制碳排放。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务、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切实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综合高效开发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开发和推广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水技术和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实施“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开展产业、园区、企业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种养业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回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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