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黄石最新人事任免名单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4号由大冶市选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恒明,由黄石军分区选出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洋,因工作变动已调离黄石。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恒明、刘洋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金永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阳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姜莹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西塞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敖云红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金永、姜莹、敖云红的代表资格终止。
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刘润长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下陆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张国庆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大冶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徐丹娅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刘润长、张国庆、徐丹娅等3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8名。
特此公告。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忠为黄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亚洲为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亚洲的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刘红霞的黄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吴大洪的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忠的黄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希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段佳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付芬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晨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龚俊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汪哲的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恒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恒明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恒明同志辞去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秋来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秋来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秋来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黄石发布
原标题:荆州最新人事任免!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3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翠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直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直及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决算。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盛勇为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辉文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慧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王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葛筱立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殷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熊姣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志兰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许红卫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殷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葛筱立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肖力博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树才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娟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静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梦融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秀龙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俊镠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荆州发布
原标题:人事任免丨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县人大)
(2024年8月29日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韩华的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新为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陈少华的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白海霞(女)为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任命李玲(女)为蕲春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免去王新的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免去白海霞(女)的蕲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县政府)
(2024年8月29日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超辉为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任命陈华军为蕲春县信访局局长。
三、免去江云生的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霍海林为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局长。
蕲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县监委)
(2024年8月29日蕲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储小节的蕲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林浩源为蕲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蕲春人大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曹祖金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曹祖金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靖德兵同志为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赵祥文同志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德海同志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温继若、王海清、王晗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钟阳、熊聪俐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三、任命张骞、丁朝晖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四、免去雷涌泉、任侨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管龙华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吴小松、苏婵婵、范传琪、李雪君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9号)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廉凯辞去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廉凯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廉凯的襄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由宜城市选出的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才,谷城县选出的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烨,襄州区选出的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太晖、盖绍君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才、吴烨、王太晖、盖绍君的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67名。
特此公告。
来源:襄阳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