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里明明没有食堂,为什么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购买了19240元的米、面、蔬菜?”
“这两张发票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开票人徐某不是我村工作人员,他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们村的驻村干部。我们村之前有过食堂,不过只开了2个月,徐某没有在我们食堂用过餐,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两张发票……”村干部解释道。
不久前,房县纪委监委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两张问题发票与村干部进行谈话核实。
发票显示,在2020年5月和2021年11日,该村委会共计核销了19240元的伙食费,然而检查组走访后发现该村食堂早已关闭。
带着疑问,检查组找到了当时开具发票的驻村人员徐某谈话。
“当时村食堂还为其他县精准扶贫交叉检查提供伙食。”面对检查组提出的疑问,徐某解释说。
“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交叉检查只是短期的,怎么会持续两年时间呢?”“你们两年时间都在村食堂吃吗?”带队检查组组长接着问道。
“这……”徐某楞了一下,又解释道:“我们不在这里吃,基本上都在镇上和镇市场监管所吃饭。”
“不在这里吃饭,怎么会购买米、面、蔬菜?”面对检查组的询问,徐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根据徐某谈话的信息,检查组决定对该镇市场监管所财务账册进行全面复查,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最终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拨付到镇市场监管所的生活补助名册上找到了徐某的名字。
至此,疑团终于解开。当检查组将调取的证据摆在徐某面前时,他终于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原来,徐某在2020年至2021年驻村工作期间,既享受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伙食补助,又以购买米、面、蔬菜等事由虚开发票在村里套取驻村生活补助,存在重复享受生活补助的违纪问题。
最终,徐某被给予党纪处分,并如数退还违纪资金。
“一笔笔小额村级核销票据看似不起眼,却关乎乡村振兴的底色和成色。”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回头看”,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跑偏”“变味”现象,从严执纪问责,管住乱伸的手,守好公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