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在单据上动动手脚没有现金往来就不会被发现,终究是侥幸心理作祟,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面对沙洋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送达的处分决定书,该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陈某悔不当初。
这一切,还得从两笔“相似”的会计凭证说起。
“组长,您看看这两份会计凭证……”2023年5月,沙洋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常规巡察,在对其二级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开展延伸巡察时,负责查看财务凭证的工作人员眉头紧锁,将手中的凭证递给了巡察组长。
为什么同一时间同样的人员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就餐?两份凭证上演的“分身术”背后一定有蹊跷。
“同一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两处就餐地点就讲不通了,接下来大家要格外注意,将类似情况尽快梳理汇总。”
果不其然,在后续查阅凭证过程中,工作人员又发现了类似的情况。
“看,6月24日这天,两处餐馆又分别为这些人安排了中餐”
“我这也是一样的情况,同一天中午相同的人出现在了两个餐馆”
……
大家将有疑点的票据放在一起比对,发现2020年6月1日至7月30日,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法人员重复就餐高达126人次。
“请你看一看这两份会计凭证,解释一下同一时间同一人出现在两处就餐地点是怎么回事?”眼前的铁证让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陈某低下了头。
随即,第一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原来,为了支付违规招待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商议,以员工工作餐名义进行冲抵,并编造虚假的用餐协议和就餐明细表,共套取资金1.258万元。
最终,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