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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18人被处分
2024-04-02 15:24:41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将吸取教训,认真开展2024年度春季‘雨露计划’摸底调查、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报尽报,不漏一人……”近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屯堡乡纪委列席大树垭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该村乡村振兴专干向开莲深入开展自我批评时说道。

此前,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某某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摸排工作中,15名符合要求助学对象被漏报,未能及时享受教育助学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查处后,该乡纪委将该情况反馈给乡政府,督促乡村振兴办举一反三,根据“大数据”反馈数据,核实疑似未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对象名单,并全面摸排认定符合政策的助学对象,最终将漏发的33000元补助金发放到位。

针对当前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和“微腐败”现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围绕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方面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该州纪委监委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常态化的重要举措,纳入2023年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并细化制定专项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责任,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统计问题数据等方式,切实推动各项监督任务落实落细。

乡村振兴领域涉及面广,该州纪检监察系统在全面起底2022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综合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巡察反馈等情况,建立专项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我们还督促州委农办组织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涉农部门专题研究讨论全州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整治内容,细化整治工作安排和各阶段目标任务,压实各方整治责任。”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12月底,全州各涉农部门自查发现问题351个,完成整改344个;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72个,推动问题整改171个。

“现在村里办事比以前讲规矩,该表决的表决,该公开的公开。”日前,面对巴东县纪检监察干部上门回访,村民陈兹英满意地说。

就在不久前,该县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访中发现,水布垭镇某村委会违反“冬春生活救助对象必须经村民代表评议”的规定,直接以村“两委”会议的形式,确定段某等人为冬春生活救助对象,并制作虚假会议记录、代替相关村民代表签字。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将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督促迅速整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谭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

消除“蝇贪蚁腐”,守护群众“奶酪”。该州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一线工作法”,将监督重心放在基层一线,深入项目现场、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重点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惠农惠民政策资金发放、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村社集体“三资”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以案件查办为引领,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截至2023年年底,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该专项整治监督检查494次,发现问题668个,推动问题整改659个;党纪政务处分4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追缴资金700余万元。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该州纪检监察系统坚持案件查处与通报曝光相结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剖析”,分析案发原因、案件特点,提出教训警示,加强纪律教育,督促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3年共通报典型案例25期131人,切实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该州纪检监察系统对暴露出来的责任缺失、作风不实等方面问题,深入查找制度空白点、权力风险点和监督薄弱点,去年以来向案发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33份,督促其完善制度机制274个,进一步规范权力、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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