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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3-07-18 14:08:42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襄州区政府办原副主任黄随帮违规插手和干预农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黄随帮任峪山镇党委书记期间,插手和干预峪山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擅自安排无施工资质的公司承接该工程项目,放任该公司使用虚假审计报告多领工程款,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0.3万元。黄随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月,黄随帮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二、保康县龙坪镇冯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明宝挪用工程款问题。

2018年9月,因冯家岭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硬化工程款项不足,时任龙坪镇冯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明宝向村集体账户借款5万元用于支付施工费用。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秦明宝收到工程款11.12万元后未及时归还借款,并挪用工程款3.1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6月,秦明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枣阳市鹿头镇原食品所党支部书记付勇违规领取水库移民补贴问题。

2006年至2022年,付勇身为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水库移民补贴99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款已退回财政账户。

四、宜城市刘猴镇钱湾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祖权违规发包村集体资源问题。

2012年5月,时任刘猴镇钱湾村党支部书记王祖权违规与承包户续签承包合同,将钱湾村二组面积为36亩的水库延包40年,违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法律规定。2023年2月,王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签订的延包合同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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