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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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旭 虚列套取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
洪湖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平旭虚列套取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2018年,平旭在担任洪湖市新滩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虚列沟渠清障捞草工程,套取财政资金19.9885万元,用于解决单位接待费用及其他不合理开支。平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平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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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杨久 违规购买酒水转嫁接待费用的问题
2017年,薛杨久在担任公安县粮食局局长期间,以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名义,购买白酒用于单位接待,共计花费1.438万元。事后,薛杨久要求下属单位狮子口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在公司财务中报销上述购酒费用。2022年3月,薛杨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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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普济镇西庄湖村村委委员龚霞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大操大办的问题
2022年2月14日,江陵县普济镇西庄湖村村委委员、普济镇第九届党代会代表龚霞罔顾组织多次提醒,违反相关规定和江陵县、普济镇防疫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操办乔迁宴及孙子周岁宴,收受7名村组干部礼金共计3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2年3月,龚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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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大常委会绣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成华 招商途中借机旅游的问题
2019年8月,成华在担任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招商途中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到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区游玩,事后将相关费用在办事处机关财务和下属企业进行报销。2022年1月,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
以上4起典型案例表明,面对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少数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