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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小学7月2日放假 明令禁止教师有偿补课
2018-01-21 10:49:02   来源:咸宁新闻网 

    近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就全市中小学放暑假时间统一发布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从7月2日开始放假,8月30日开始报名上学。

  记者从市直学校获悉,市实验小学毕业班将于6月24日考试,一至五年级将于28日举行期末考试;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温泉中学的期末考试时间都定在28日、29日两天;咸安区中小学将在6月27日、28日期末考试,全市所有中小学将在7月初陆续放暑假。

  根据通知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7月2日起,高中从7月9日开始,所有中小学8月30日、31日两天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统一放假时间,各校不能擅自提前收假或延长假期,确保中小学生充分的休息时间。

  此外,通知要求学校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学校不能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学校不能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禁止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学校在暑期提前招收学生到校补习,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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