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王成高 通讯员 冯李林 汪蓉 汪少华)5月1日零时3分,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灯火通明,安邦财产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玲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准确输入相关开票信息后,很快就打印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该市首份保险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该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自2012年12月“营改增”试点改革启动以来,咸宁市先后实现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
此次“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是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进行整体税制转换,全部由以前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今后将不复存在。
当天,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也在开展“零点开票”行动。零时1分,咸宁市佳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童辉福顺利开出该市首张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目前,咸宁市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增值税主要包括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出租两项增值税。此举在于二手房交易同时需要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需要在地税缴纳房产税,因此增值税由地税代征,既便于税源管理,也可避免纳税人两个部门来回跑。
据统计,“营改增”全面推开首日开票行动中,全市税务部门共开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共57份,税额20余万元。其中,国税局开具38份,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共19份。
市国税局副局长张伟告诉记者,四大行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功开出,意味着全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推开的“收官之战”取得首战胜利。
据介绍,此次“营改增”四大行业的纳税人达9818户,其中,金融业保险业238户,房地产业676户,建筑业974户,生活服务业7930户。初步测算,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预计将实现年减税额超过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