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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手机频出故障工商维权换货
2018-01-21 10:43:31   来源:鄂东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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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新闻网(鄂东晚报 记者 黄俊杰 通讯员 吴卫红 胡鹏 颜红娣)近日,麻城市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维修纠纷,为消费者小易(化名)解决了一件烦心事。

  据小易称,去年6月1日,她在麻城市一手机城购买了部“红米”手机,6月3日因手机后盖松动更换了同型号新机。今年元月,因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等故障,小易将手机送到手机城后返厂维修。修好后用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手机又出现上次同样的故障,再次送到手机城返厂维修。16天后,手机城打电话称已修好,但她拿到手机后发现仍不能正常使用。

  小易认为,手机在三包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换机。但手机城表示不符合更换新机规定。

  接小易投诉后,工商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手机城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第一次报修不是故障维修,而是返厂对手机系统进行升级,第二次是维修更换手机主板,只有一次维修记录,这些维修工单上都有详细记载,所以不能予以更换。

  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一方面对小易细致讲解手机“三包”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做手机城负责人的工作。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手机城收回“红米”手机,为易某更换一部新“三星”手机的协议,双方都表示非常满意。

  链接:手机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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