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黄冈网站
蕲春县财政局、刘必胜等荣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和示范人物
2020-10-26 13:37:11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0

本网讯(罗擎云 张建华报道)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碧水保卫战 “示范建设行动”遴选成果名单的通报中获悉,蕲春县财政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等三单位荣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蕲春县漕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必胜荣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

自2017年蕲春县建立河湖长制以来,全县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推进长江大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蕲春河湖长制制度体系日臻完善,能力建设全面加强,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社会共治蔚然成风,水质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显著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健康生态宜居河湖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选树各类别、各方面、各层次的河湖、单位和个人示范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引领河湖长制各方面责任主体高质量担当作为,带动全社会公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保护事业,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的命令》(第3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经基层推荐、市州申报、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在全省差额遴选出长江(湖北段)等“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100个(其中,示范河流57条、示范湖泊26个、示范水库17个);武汉市武昌区等“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400个(其中,示范县和示范乡镇42个、河湖长联系部门和有关单位358个);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街道党工委书记、牛山湖街级湖长郭斌等“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800名(其中,官方河湖长400名、民间河湖长200名、河湖保护工作人员200名)。

 蕲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希望入选示范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追求卓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并要求全县各级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示范经验总结、舆论宣传和复制推广,引导形成学习示范、建设示范、推广示范的良好氛围,聚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长江大保护、打赢碧水保卫战、增添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中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开拓进取、百舸争流,为蕲春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晓颖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