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熊文胜 通讯员 王欢)为扎实开展好第21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湖北团风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廉政意识,5月20日上午,团风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梅军对局指挥信息大楼、看守所、总路咀派出所、杜皮派出所四个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余建林及分管和挂点上述单位的党委委员参加了谈话。
梅军在谈话中要求:一要加强政治站位,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一是要充分认识从严治党管警日趋严格的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经济利益,是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领域,也是纪检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项目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守清廉底线;三是要从身边相关案例认真吸取教训,时刻警示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多干事,又要不出事。二要严守底线,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要充分认识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经得住诱惑和考验,特别是在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和资金支付等方面要严格遵章守规,严格程序手续,实行痕迹化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单位负责人要和项目承包人、物资供应商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严禁接受对方的吃请或收受礼金、物品等,要牢记“吃人口短,拿人手软”的古训;要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严格职责定位,不能出现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三要强化监督,加强廉政教育氛围。一是要加强组织监督。分管和挂点的领导平时要对单位负责人多警示提醒,多加强廉政教育;二是要加强执纪监督。局机关纪委要对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单位负责人既要管好自己,同时也要监督好施工人员;三是要加强民主监督。同事之间平时要相互提醒提示,相互监督,单位负责人要本着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多听同事的意见,群策群力把项目建好;四是要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特别是对项目招标、物资采购和资金支付等方面要加强监督,确保重大事项、重点环节不出问题。四要履职尽责,努力打造阳光项目。项目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要加强责任心,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始终出于公心,只有将“公”字放在心中,才能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工作起来才会无往而不胜;要将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要对历史负责,不能辜负组织和同事们的信任。
余建林要求项目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按照梅军的谈话要求,要通过这次廉政谈话达到教育、警醒的效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完工。
编辑: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