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11月5日,由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黄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龙平,检察官尹骄阳,检察官助理闻晶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16名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了庭审。
据悉,2006年以来,以王某某、吕某某(另处)为首的刑满释放人员纠集在一起,在黄州陈策楼镇、南湖农场、黄州城区逐步扩大范围和影响力,形成了以王某某为首要分子,以吕某某、王某某(另处)、喻某某(另处)、陈某某、曾某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实施了一系列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大肆敛财,谋取非法利益。
王某某、吕某某等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为达到非法目的,纠集其成员采取暴力、威胁、要挟等手段,打压赶走竞争对手,不断巩固其垄断地位,同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获悉该案后,黄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公诉引导侦查,通过全面审阅案卷、召开案件分析会、与侦查人员面对面沟通,针对案件事实和关键证据,引导指明侦查方向,补充完善了大量证据。在案件审查环节,依法认定该集团构成寻衅滋事犯罪6起、故意伤害罪3起、敲诈勒索罪2起、串通投标罪3起、强迫交易罪1起、开设赌场罪1起、非法采矿罪1起,严重破坏社会管理和生活秩序,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前,公诉团队制定了周密的出庭预案,制作了细致的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为庭审强有力指控犯罪提供保障。
庭审中,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宣读了长达22页的起诉书,针对犯罪事实逐起举示证据,阐明证明目的及观点;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应对,一一进行了反驳。最终,出庭受审的大部分被告人,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只能低头认罪,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彰显了黄州区司法机关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攻坚突破阶段,此次庭审,为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对其他黑恶势力发出了一个强烈的政治信号和法治信号,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熊文胜 通讯员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