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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实施后成效初显
2018-01-21 10:42:10   来源:荆门晚报

  10月1日起,《荆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荆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已经有法可依。目前,已处罚违法露天焚烧秸秆人员20余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0余人。

  《办法》共设六章42条,从职责分工、露天禁烧、综合利用、激励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还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诸多管理难点加以明确,如对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给予政策扶持,要求各镇、村设立秸秆收贮点,同时鼓励社会主体投资设立秸秆收贮点,完善收贮运服务体系。对露天违法焚烧行为给予严肃处罚,并对所在地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目前,荆门市已构建起市、县、镇、村、组五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和田块,层层压实禁烧责任,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一把手抓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管好农机收割手、控住秸秆点火手、小手拉大手、将综合利用作为总抓手”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动员全社会、宣传全覆盖、监管全天候、火点全防控、收割全机械、秸秆全利用、经费全保障、问责全曝光”的目标。(记者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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